译文
时当仲夏五月中,清早微觉南风凉。
南风不缓也不疾,飘飘吹动我衣裳。
层层乌云遮白日,濛濛细雨纷纷扬。
随意赏观西园内,紫葵花盛耀荣光。
此时此物甚可爱,无奈不久侵枯黄!
感物行乐当及时,常恨无酒可举筋。
耐心等待秋收获,庄稼稀疏将空忙。
遐思冥想难抑制,我心激荡独悲伤。
注释
胡西曹、顾贼曹:胡、顾二人名字及事迹均不详。西曹、贼曹,是州从事官名。《宋书·百官志》:“江州又有别驾祭酒,居僚职之上。别驾、西曹主吏及选举事。西曹,即汉之功曹书佐也。祭酒分掌诸曹兵、贼、仓、户、水、销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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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诗起四句直写当前气候,说在阴历五月的一天早晨,吹起南风,不快不慢,飘动着诗人的衣服。风是夏天“清朝”中的“南颸”,飘衣送凉,气象是清爽的。接着两句,不交代转变过程,便紧接着写“重云蔽白日,闲雨纷微微。”由晴到雨,似颇突然。以上六句是面的总写,一般叙述,不多描绘。
“流目”四句,由面移到一个点。先写诗人在清风微雨中,转眼观看西园,见园中紫葵生长得“晔晔”繁荣,虽作集中,亦只叙述。上文的叙事写景,直贯到此;而对着紫葵,忽产生一种感慨:“于今甚可爱,奈何当复衰!”感慨也来得突然,但内容还属一般,属于人们对事物常有的盛衰之感。这里转为抒情。下面两句:“感物愿及时,每恨靡
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,三年乃成。王怒,欲杀之。剑有雌雄。其妻重身当产。夫语妻曰:“吾为王作剑,三年乃成。王怒,往必杀我。汝若生子是男,大,告之曰:‘出户望南山,松生石上,剑在其背。’”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。王大怒,使相之。剑有二,一雄一雌,雌来雄不来。王怒,即杀之。
莫邪子名赤,比后壮,乃问其母曰:“吾父所在?”母曰:“汝父为楚王作剑,三年乃成。王怒,杀之。去时嘱我:‘语汝子出户望南山,松生石上,剑在其背。’”于是子出户南望,不见有山,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。即以斧破其背,得剑,日夜思欲报楚王。
王梦见一儿,眉间广尺,言欲报雠。王即购之千金。儿闻之亡去,入山行歌。客有逢者,谓:“子年少,何哭之甚悲耶?”曰:“吾干将莫邪子也,楚王杀吾父,吾欲报之。”客曰:“闻王购子头千金。将子头与剑来,为子报之。”儿曰:“幸甚!”即自刎,两手捧头及剑奉之,立僵。客曰:“不负子也。”于是尸乃仆。
客持头往见楚王,王大喜。客曰:“此乃勇士头也,当于汤镬煮之。”王如其言煮头,三日三夕不烂。头踔出汤中,踬目大怒。客曰:“此儿头不烂,愿王自往临视之,是必烂也。”王即临之。客以剑拟王,王头随堕汤中,客亦自拟己头,头复坠汤中。三首俱烂,不可识别。乃分其汤肉葬之,故通名三王墓。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。